贵阳出台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

2018-08-23      来源:贵阳房产网   浏览次数: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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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房产网】贵阳出台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
       贵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正式文件,出台了包括3年内不得转让新建商品住房,限制多次反复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打“首付贷”“假按揭”等市场违规行为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土地供应管理、完善住房供给结构、住房买卖规定、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市场整治等方面作出安排。《通知》明确,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在做好土地供应管理方面,各区(市、县)和开发区要结合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其中,白云区要显著增加供地,同时加快供地节奏;观山湖区、乌当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增加供地。合理确定新增住宅供地价格,避免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防地价过快上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市各职能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在完善住房供给结构方面,结合“爽爽贵阳”的城市定位,构建符合贵阳市实际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好市场预期。中心城区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弥补租赁市场短板,为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增加渠道,缓解购房市场压力。
在严格限制投机炒房行为方面,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合理控制个人消费贷款的增量和增速,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购房,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偿债能力审查等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
在切实稳定住房价格方面,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住宅楼盘表一房一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申报,每套住宅的销售价格应与申报价格相对应,企业不得擅自调整住宅的预售许可申报价格。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追加该套住房的首付。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方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捂盘惜售、投机炒作、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在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方面,建立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住房租货业务,多渠道多元化筹措租赁住房,全面保障城镇居民和“贵漂”“贵创”群众住有所居,确保来筑创业和务工人员公平共享我市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成果,全面实现幸福居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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